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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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1 16:35:48  来源:交通运输部 E1649

交通运输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0〕78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函》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智慧物流枢纽、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冷链物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国际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对接,无人货车航班探索,交旅融合发展投融资改革,冷链物流人才培养,农村公路差异化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试点任务要点

一、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完善口岸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境内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程度,完善设施网络,提升口岸通行能力。提高口岸集疏运能力,加强口岸过境通道、场站建设,加快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中欧班列货物集散中心建设。打造口岸设施高质量样板工程。

2.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构建集航空、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及地面公交等服务为一体的换乘体系,增强枢纽辐射能力。以呼和浩特新机场货运设施建设为依托,加强与口岸等重要交通设施的衔接和互动,优化多种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和运输组织,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应。

3.推进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建立与海关、边防等部门协同和信息互换机制,推动“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建立国际运输信息平台,推动国际运输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内陆港、物流园区、机场、铁路场站等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国际运输供需和资源精准对接。加强国际联运设备研发推广,完善相关标准和操作规范。

4.完善国际运输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监督评价体系和政策制度,加强口岸汽车出入境监管管理。依托中俄、中蒙博览会,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建立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推动与毗邻国家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等对接以及驾驶证、车牌等双向互认。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口岸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等口岸相关枢纽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际运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国际运输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更加完善,重点口岸基本实现“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服务。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口岸“单一窗口”建设、信息互联共享、国际多式联运、国际运输合作交流机制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指导意见、工作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二、智慧物流枢纽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物流枢纽。加强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加强物流设施智慧化改造,强化道路基础设施监测和交通流量数据感知能力建设。

2.多式联运。加强乌兰察布与沿海港口衔接,提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能力。加强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推动无水港与海港政策一体化,促进物流要素协调统一、高效流动。

3.长途货运设备。研究自动驾驶载重货车技术,探索开展自动驾驶货运研究与应用。

4.城市配送系统。构建城市配送分拨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社区末端配送网点等三级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推进城区配送车辆标准化、节能化。加强物流配送管理信息化建设。

5.物流生产组织。加强与现代物流企业合作,探索推进无人化陆路运输,积极推动智慧物流,发展专业化物流。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口岸物流质量监管、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智慧长途货运服务、智慧城市配送服务等平台基本建成,物流运行效率显著提升,中欧班列年度开行数量稳步发展,口岸物流信息基本实现实时共享。

通过3—5年时间,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口岸物流质量监管、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智慧长途货运服务、智慧城市配送服务等平台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协同应用,乌兰察布智慧陆港车路信息感知交互网基本建成。口岸物流信息实现重要通关货物全程全状态实时跟踪。在陆路交通物流设施平台建设、组织模式建立、先进技术与装备应用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意见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三、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打造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以沿黄河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为依托,打造特色旅游交通网,联通周边特色景区景点等关键节点。完善旅游交通沿线配套设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优化改造,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2.打造“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优化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高速公路主骨架和干线公路通道,打通景区景点连接线和待贯通路段。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道路建设,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核心景区、旅游资源有效连接,构建特色鲜明的旅游交通快进慢游网络。

3.提升旅游风景道服务水平。加快路面专项、绿化、景观路设计等提质改造,推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增设错车道、服务区(停车场)、宿营地、步道景观道等配套设施。拓展交通运输车辆服务、信息服务功能,提高旅游公路品质。强化交通与旅游、气象、餐饮、住宿等服务资源协同联动,提升交通服务能力。

4.探索“交旅”融资新模式。深化交旅融合发展投融资改革,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初见成效,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初步形成。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及环境、景区道路通行条件不断优化,建成一批生态景观路。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形成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

通过3—5年时间,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黄河文化、地方特色的旅游风景道,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基本形成。交通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在旅游风景道建设、沿线开发、服务、融资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意见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四、特色冷链物流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设冷链物流运输通道及枢纽。加强蒙东、蒙中、蒙西区域间,内蒙古至北京、上海等城市间的冷链物流通道及节点分布规划和建设,畅通内蒙古至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冷链物流运输通道。充分发挥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对蒙、俄口岸作用,构建冷链物流枢纽,完善冷链物流配套设施。

2.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建立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冷链物流追溯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等设计建设,加强冷链物流线上线下相融合,推动冷链物流智能化发展。

3.强化冷链物流保障。加强特色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扶持,完善冷链物流地方标准,探索冷链共同配送,创新物流发展模式。积极培育优质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加强连接蒙古国和俄罗斯等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养,推动冷链物流关联产业发展。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区内高校加强农畜产品、跨境等冷链物流教育,打造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建成特色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物流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冷链物流服务综合效率有效提升,在冷链物流规划设计、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指导意见、工作指南等政策成果。

通过3—5年时间,冷链物流运输通道、枢纽及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显著提升。力争培育形成一批优秀龙头冷链物流企业、一支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在冷链物流发展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制度、标准、规范等政策成果。

五、“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立差异化管理模式。充分考虑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城区4种类型和林区、沙区2种类型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差异化管理模式,提升精准施策水平。

2.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实施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运行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打造数字化采集体系、网络化传输体系和智能化应用体系。

3.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农村公路管养保障机制。构建以路况水平、服务质量、资金需求、投资效益等为依据的养护工程资金测算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公路亮化、清扫、巡查等养护技术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不同标准养护措施和技术方案,探索建立差异化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养绩效考核,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等养护机制。

4.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应用,减少生态原石料开采,因地制宜建设特色资源路、固废利用路、农村产业路。深入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促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农村电商物流,优化农村电商物流节点,加强农村沿线综合驿站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公路,加强陆域环境治理,强化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建成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形成,在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的“四好农村路”管养模式建立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四好农村路”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政策成果。

经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农村公路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资金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建设、管理、养护等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沿线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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